第442章 深圳六魔女案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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弄死吧,未免可惜;送人吧,又觉得便宜了别人。
思来想去,张小建觉得还是卖掉来得最划算。
男孩能卖出好价钱,何况孩子才一两岁,什么都还不记事,正好拿来当做自己外出创业的启动资金。
没过多久,他便把自己的亲生骨肉以五千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别人。
单从这几件事来看,张小建究竟是个什么底色,已经再清楚不过了。
将父母打出家门,妻子亡故只当无足轻重的小事一桩,连亲生的儿子都能明码标价往外卖,这样一个人,用“人渣”二字来形容都觉得分量太轻。
他反倒是得意得很——老婆死了,留下一岁多的孩子,这对一个正常家庭而言无异于一场灾难,可在他手里一倒腾,所有累赘一扫而空,还凭空赚了一笔盘缠。
于是,他揣着卖儿子得来的那五千块钱,一身轻松,欢欢喜喜地朝深圳出发了。
张小建一脚踏进深圳,眼前的一切让他目不暇接。
大城市的气派果然不同,霓虹闪烁,街道上琳琅满目的好东西,有许多他见都没有见过。
不过最让他挪不开眼的,还是满街跑的汽车。
他在老家开过拖拉机,在他看来,拖拉机与汽车大同小异——会摆弄拖拉机的,汽车好歹也能让它轱辘转起来。
这倒不是他一个人这么想,那个年代但凡摸过方向盘的,对汽车都有一种天然的亲近与自信。
于是张小建很快便瞄准了一个职业:当司机。
说到底,他也不会别的,开车已算是他唯一拿得出手的一门手艺。
那时候的司机并不像今天这样普及,九十年代初学个驾驶证,光学费就要一千八百块,而且司机这个行当在当时是颇受人高看一眼的。
那时社会上还流行着一句话:“一等司机开小车,跟着领导混吃喝。”
能给哪位老板或领导开上小车,那就等于端上了油水最足的饭碗,走到哪里都受人抬举,吃喝不愁。
不过当司机总得先有驾照才行。
张小建便赶紧去办了一个。
那年代的驾照手续也远不像后来那般严格,不必一轮轮学习考试,交了钱,证就能到手。
拿到驾照后没过多久,张小建便进了一家公司,给一位老板开起了车。
这一下可算对路了。
跟着老板进进出出,接触的人越来越多,见到的场面也越来越大,张小建很快就变得能说会道起来。
他每天穿得体体面面,开着老板的小汽车在街上跑,不知底细的人乍一看,还真以为他是哪家的大老板。
消息传回丰顺老家,那边的人都说:“哎呦,小建那小子可算混出头了,在深圳发大财了,当上大老板了。”
人怕出名猪怕壮。
一听说他在深圳发了迹,亲戚朋友哪个不想跟着沾些光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