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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8章 一纸诉状,全网震动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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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调侃:

“花少团这是组团出征了?”

“八仙过海,各显神通——这次是法律神通”

“我去,半个娱乐圈都出动了。”

“天下苦小黑子久矣。”

与此同时,那些被列入表格的ID背后,正上演着一出出“人间百态”。

有个平时蹦得最欢的黑粉头子,在被朋友告知“你上名单了”之后,先是嘴硬:“怕什么?他们就是吓唬人,那么多明星发律师函,最后有几个真告的?”

朋友给他发了那张表格截图,他的ID赫然在列,还标了序号。

他沉默了十分钟。

然后,开始疯狂删博。

一条,两条,十条,一百条……

删了半小时,发现自己过去三年的微博都删光了。

他松了口气,觉得这下死无对证了。

但他不知道的是,薛漓的团队早在几天前就已经把所有证据做了区块链存证——就算他把账号注销了,那些截图、链接、录屏,一样都跑不掉。

还有一个营销号,平时靠编造明星八卦为生,粉丝不少,流量很大。

得知自己被列入名单后,第一反应是发了一条阴阳怪气的微博:“哎呀,某些明星真是玻璃心,说两句就要告人,至于吗?”

评论区立刻被网友攻陷:

““说两句”?你编了人家多少条假消息自己心里没数?”

“造谣的时候怎么不说“说两句”?”

“法庭上你跟法官说“我就说两句”试试?”

这条评论点赞超过十万。

十分钟后,那个营销号默默删掉了阴阳怪气的微博,然后发了一条道歉声明。

说是道歉声明,实际上只有一句话:“本人此前发布的不实信息,现已删除,向迪丽热芭女士致歉。”

没有诚意,没有反省,甚至没有@热芭。

网友不买账:

“这就完了?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嘛?”

“删了就完了?证据早就存了!”

“等着收法院传票吧”

还有人截图了他之前发的那些造谣内容,一条一条列出来,转发过万。

他慌了,把道歉声明也删了,然后开启了“关注七天以上才能评论”的权限。

但为时已晚。

唐锋律所的起诉名单上,他的名字还在。

这件事的波及范围,远不止粉丝圈和黑粉圈。

很多平时不关注娱乐圈的路人,也被这条微博吸引了注意。

“这个律所我听说过,专门打名誉权官司的,胜率极高”

“一次告几百人,这案子光取证就得花不少钱吧?”

“热芭这是下了血本了”

“不是钱的问题,是态度问题。她就是要告诉所有人:造谣要付出代价”

“说实话,这些年网暴越来越严重,就是因为造谣成本太低。希望这个案子能成为一个标杆”

“支持!不管是谁,被造谣都应该勇敢维权!”

这一晚,微博热搜榜几乎被“热芭起诉”相关词条霸屏。

同时还有多家媒体跟进报道。

《新京报》:“艺人维权不再止于声明:热芭起诉数百名造谣者,不接受和解”

《澎湃新闻》:“网络暴力治理再进一步:热芭委托律所起诉347个账号”

《华夏青年报》:“‘不和解不撤诉’:热芭维权案背后的法律意义”

甚至有法律类媒体专门做了一期分析节目,邀请律师解读此案的意义。

“这个案子最大的意义不在于赔多少钱,而在于态度。”一位律师在节目中说,“过去很多艺人面对网络暴力,选择忍气吞声,或者发个声明了事。但热芭选择了最彻底的方式——法律维权。这会给其他受害者一个信号:你也可以这样。”

有技术流网友分析了名单中的账号:“很多都是僵尸号,背后是专业的水军公司。这次唐锋律所是冲着水军公司去的,不是个人。这才是真正的‘打蛇打七寸’。”

一位知名法学教授在微博上写道: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这句话说了很多年,但真正落到实处的案例并不多。唐锋律所这次批量起诉造谣者的做法,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。它向公众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:在网络上发言,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。”

这条微博被转发了十几万次。

热芭的“爱丽丝”们,反应最为复杂。

一开始是心疼。

“芭芭这些年受了多少委屈,只有我们知道”

“每次她被造谣,我们都只能空瓶、反黑,其实心里特别无力”

“现在终于有人能真正保护她了”

然后是愤怒。

“那些造谣的人,一个都别想跑”

“几百个?几千个我们也陪你告到底”

“钱不够我们众筹!时间不够我们等!”

最后是骄傲。

“我们芭芭不是只会哭的女明星,她是敢拿起法律武器的战士”

“葛叶说得对,“一个都不会少”,这就是我们的底气”

“成家丽叶,你们是我们的光”

“爱丽丝”们自发组织起来,在超话里整理被造谣的证据,一条一条分类,一条一条标注时间线,然后打包发给唐锋律所。

晚上十点,一个平时不怎么活跃的微博账号,也发布了一条长文。

“唐锋—薛漓V”:

“我是唐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薛漓,也是本案的主办律师之一。”

“看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,首先表示感谢。”

“关于本案,有几个情况想向大家说明:”

“第一,本案的取证工作从三个月前就已开始,并非临时起意。所有证据均已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,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。”

“第二,本案被告涉及多个网络平台、数百个账号。我们将根据各账号的传播范围、影响程度、主观恶意等因素,分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”

“第三,委托人的态度非常明确:不和解,不撤诉。无论被告是个人还是机构,无论其是否有‘前科’,无论其是否愿意道歉,本案都将依法推进到底。”

“第四,本案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委托人讨回公道,更在于向全社会传递一个信号:网络暴力不是没有成本的,造谣诽谤不是没有代价的。”

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这句话,我们说到做到。”

长文最后,他没有配图,只加了一个话题:#网络不是法外之地#

这条微博发出后,转发量迅速突破五十万。

评论区里,最高赞的一条是:

“薛律你太帅了。不是长相,是态度。”

薛漓没有回复,只是默默点了个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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